中广网银川1月21日消息 (通讯员 马莉)近期,西吉法院出台《“判后答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从源头上化解涉诉信访压力,把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更好地实现“答疑一案、宣传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西吉法院工作人员在涉诉信访实践中体会到:在涉诉信访的案件中,确有错误的实属极少数,当事人无理取闹的也属于极少数,绝大部分属于当事人输了官司,光看裁判文书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输在哪里,又得不到确切答复,从而引发涉诉信访。为此,西吉法院经过反复研究与论证,正式出台《“判后答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
出台《“判后答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旨在建立健全“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判前预防、判后答疑、化解初访、治理重访”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便民、协作、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要求在向当事人送达一审民事、行政、刑事裁判文书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有申请判后答疑的权利, 同时,该院还在庭审准备程序中实行举证责任告知、诉讼风险告知、释明权行使等诉讼服务工作。立案庭为判后答疑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统计、信息报送部门。同时,该院将不同程序和时间段内可能出现的答疑情况进行归纳,并将工作分解到庭室和个人,明确了每一个案件的答疑由谁组织、谁主持、谁参与、谁负责,并将疑难、新类型、特殊案件的答疑工作明确到庭长及分管副院长,确保答疑工作落到实处,并将此工作纳入各审判庭年度考核范围,实现与审判管理质量评估、绩效考评等的有效衔接。
该院通过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尽可能地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判前判后尽量减轻或稀释当事人之间或当事人对社会的怨气、不满或对立情绪,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和法院的延伸服务机制,充分让当事人在事实与证据之间、法律与情理之间、理智与情感之间、公正与效率之间,做出理性选择,最终止分息诉。为此,判后答疑制度的创新与实践,对于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西吉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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