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吉县老李与老陈为邻居关系,两家的庄院相邻,2024年秋季,因降水较多,老陈家的屋檐流水较多,因排水不及时,屋檐流水浸透老李家的房屋地基,致使老李家的房屋出现不同程度的地基下沉和墙体开裂。导致老李自行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拆除。但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老李便一纸诉状将老陈诉至法庭,要求老陈承担重新修建房屋的费用。
案件受理后,经法庭多次现场勘查,对排水不畅的原因、损失大小进行分析评估,经过一系列调查,进行现场调解,但两家互不相让,矛盾一时陷入僵局。
10月28日,法官通知当事双方到法庭,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起初双方对抗情绪较大,互不相让,均认为对方有错。老李认为是老陈家的屋檐水浸渗地基导致房屋受损,老陈认为是老李家的房屋年久失修,其已经将屋檐流水问题解决,不予赔偿。经法官耐心向双方析理说法,并结合当地习惯,让双方换位思考,让老李和老陈的庄院互换后,想想自己的难处,经过数轮的劝解,最终,老陈在老李修建新的房屋时帮忙修建新的房屋,以工代赔的方式赔偿损失,双方共同管理好屋檐流水问题,疏通好各自的排水,双方承诺一定会遵守调解协议,以邻为善、以邻为伴,和睦相处,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矛盾成功化解。
该案的化解,是新营法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自诉”的理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