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过程中,西吉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基层“一庭两所”的合力作用,推进诉源治理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7月3日,西吉法院兴隆法庭联合什字乡司法所、派出所成功调处了三起因订作门窗、扣留摩托车而发生的“互扯”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即时履行。
王某在西吉县什字乡街道经营门窗生意。2019年9月,应马某的要求,王某为马某制作了铝合金门窗并进行了安装。马某虽支付了部分门窗款,但因王某所装门窗门锁打不开而拒付剩余款项,王某以马某违约未先付全款而拒不修理门锁。僵持期间,马某骑着摩托车到王某店里理论,争执时,王某给马某随言道:“你若不给钱就把车留下”,马某顺势就把摩托车放在王某店前后来自己回家了。后,王某和马某先后将彼此诉讼至西吉法院兴隆法庭,王某要求马某支付剩余门窗款,马某要求王某修理门锁并返还车辆。
考虑案件对立情绪和案件的关联度,兴隆法庭先到马某家中了解了门锁情况后,主动联合什字乡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诉源治理调解组,并将双方当事人约至什字乡司法所展开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组将三个案件“合三为一”,通过三方合力,从法、理、道德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矫正,并要求他们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三方的共同见证下,由马某即时支付剩余的门窗款并自行骑回摩托车,由王某即时履修理好门锁。至此,王某与马某的矛盾连根拔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