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1号公告精神,特向全社会和公众提出以下要求:
一、凡是1月8日以来进入西吉的所有区外人员(含从区外返回西吉人员),必须立即到所在的乡镇、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并同时到所在地乡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筛查、登记、管理。登记、筛查时必须准确提供本人居住地、往来方式、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
二、凡是在健康筛查中被确定为与疫情传播关联人员,要主动接受健康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若被告知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要主动配合做好个人生活管理,不得随意外出,接受卫生专业人员每天两次体温测量和健康观察。若被告知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要依法配合,不得擅自脱离,违者将依法处理。
三、所有县域内人员如有发热情况,必须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并自觉接受跟踪监测。严禁非指定医疗机构擅自诊疗发热患者,一经发现要求患者转诊至县人民医院诊疗,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凡是进入县域的所有车辆,都要接受道路入口留验站的现场查验。所有车载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登记,所有车载货物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非法贩卖交易依法检查,所有营运性客车必须接受检查消毒。若被告知需要在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观察者,必须主动配合接受健康检查。若被告知需要转送相关专业医疗机构接受隔离诊疗者,必须配合,不得拒绝。暂停跨省际班线客运车辆运营。
五、暂停县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旅游景区、餐饮摊点、影院、网吧、KTV、歌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服务单位的营业。
六、关闭所有活禽交易市场。
七、取消所有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群众自发组织的集会活动,暂停开展所有红白喜事和家庭集体宴席聚餐活动,各酒店、饭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退订。
八、全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停止一切宗教活动。取消传统惯例举办的各类宗教纪念、敬香祈福、传统庙会、“尔麦里”、聚礼弥撒等活动。
九、尽量减少外出,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少握手,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避免与任何有感冒或类似流感样症状的人密切接触。
十、动员全社会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举报,将依法对违规者追究责任。举报电话:0954-3012758(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