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聚集式传销屡禁不绝的情况,6月24日至26日,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开展打击整治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端点3号”集中行动,捣毁传销窝点201个,查获传销人员1625人。
自治区水利厅着重在找短板、补差距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阶段部署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全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深挖摸排报送的52条涉黑恶线索中,已认定“村霸”线索1条,首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各级扫黑办和公安机关正在核查的线索15条,转交当地公安和水务部门以治乱问题办理的线索36条,已办结26条。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梳理重点“四乱”问题线索379件,需行政执法解决的问题318件,完成整改销号216件;拆除违法建筑物71万平方米。对61个涉河问题启动司法检察程序,完成整改销号18件,全面禁停了黄河宁夏段河道采砂。建立了线索移交、督导、约谈、奖励、问责等5项工作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下发公告,重点打击在水利工程建设、农田灌溉、河湖管理领域有可能滋生的黑恶势力和行业乱点乱象。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从监管和服务的业务领域入手,以反洗钱监测调查为抓手、以有效治理金融领域乱象、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为目标,全面履行好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调查优势,筑牢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防线,目前已建立覆盖银行、证券、期货、保险、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监管体系。支行加强线索摸排工作,组织全区各级人民银行和各家金融机构加强对涉黑涉恶涉乱可疑交易线索的分析研判、摸排报送和规范管理,今年6月向自治区扫黑办移送线索5条。同时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查绿色通道,全力配合公检法和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及相关资金线索开展调查协查,已累计协助查询案件线索217起。同时,强化监管协作,协同金融、银保监、教育、公安等部门,聚集合力,精准打击,联合开展对区内4所高校“校园贷”、“套路贷”的专项整治督导。
自治区银保监局成立了覆盖银行业和保险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该局党委书记先后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8次批示,组成3个督导组,对6家银行保险机构、2家银保监分局开展现场督导,压实各方责任;落实线索摸排责任。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线索集中排查行动,利用信访、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2378投诉热线等,广辟线索渠道。同时重点排查打击银行业领域6种涉黑涉恶行为、保险业领域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截至6月底,共向各级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3条,排查发现反保险欺诈案件线索1394条,挽回经济损失7723万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查金融领域市场乱象涉黑涉恶问题,严格市场准入,严防涉黑涉恶人员、组织进入银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辖内银行机构共查询、冻结、扣划涉黑涉恶账户1380个,涉及金额6.07亿元。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深刻反思,对标要求、逐项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以钉钉子精神全力抓好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围绕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抽调8名同志充实到检察院扫黑办,促进工作专班实体化、高效化运行。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联动,设定“两个目标”,即涉黑案件没有查出“保护伞”的不放过,涉案财产没有查清的不放过。由自治区检察院扫黑办牵头负责,对自治区挂牌督办的13个重点案件进行督导,推动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形成高压震慑。
自治区公安厅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下发《自治区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整改方案》。对标11个问题和7条意见建议,自治区公安厅逐项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目前,自治区公安厅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边督边改整改工作。特别针对专项斗争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状,人民群众未能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情不高,不能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等情况,自治区公安厅及时整改,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民警”社区警务机制,结合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群众走访活动,持续深化宣传发动。
自治区司法厅针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召开党委会议提出20项措施整改。司法厅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紧紧围绕“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准不准、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结合紧不紧、聚焦各自问题短板对不对、整改措施实不实、解决本地本单位突出问题针对性强不强”五个方面,对专项斗争工作大起底,全面深入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在全区监狱系统组织开展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回头看”,对监狱系统近五年以来的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大培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培训主要内容,依托宁夏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年内对全区所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一次集中轮训,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员履职能力和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照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醒谈话的要求,迅速行动,开展整改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对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近期,将召开一次推进会,安排一次专题学习,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对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回头看”,切实补工作短板消盲区。组织开展“五查一改三整治”,认真检视存在问题。查思想认识差距,查责任落实不足、查线索排查盲区、查打伞破网软点、查专项治理弱项。全面整改督导反馈问题,做到挂账定责、限时办结、闭环管理。深入推进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超载超限综合治理、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治理。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切实提质量求实效。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实扫黑办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全员参与。注重标本兼治,深挖彻查严打“保护伞”“关系网”,着力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围绕行业特点梳理出13个容易出现黑恶乱象的风险点,开展农业工程项目建设、农资及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安全生产经营等专项治理。为确保黑恶乱象线索摸排彻查深入、有序进行,该厅建立健全全区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排查报送体系,形成区、市、县“三管齐下”的线索摸排机制;完善工作台账和文档资料台账;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治乱激励考核机制。截至6月13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收集摸排到相关线索69条,其中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报送58条;经核实确定有效黑恶乱象线索42条,其中自治区层面收集摸排到5条,移送自治区扫黑办6条。
“我们一定扛起责任、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指挥、督导、战斗,咬定目标不放松,竭尽全力抓落实,力争交出一份满意答卷。”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人说。该局成立了扫黑办,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来信举报地址。明确了举报事项,包括非法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利用黑恶势力非法开展或者协助开展非法金融业务的、非法进行“套路贷”“校园贷”的、为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充当“保护伞”等等。目前,该局已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构筑起“监管牵头、机构协同、联动共享、群众参与”的网格化线索摸排体系,力争不留空白、全面覆盖。聚焦重点任务,围绕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打财断血”等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暴力催收、“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活动,力争做到“除恶务尽”。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完善涉黑涉恶线索处置和移送机制,探索治理金融乱象的治本之策,从源头上治理黑恶势力在金融领域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促进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宁夏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动和依靠纳税人、缴费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培训,深入推进个人自学、集中研学、考试促学,提高税务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水平。根据税务行业特点,以打虚打骗工作为抓手,结合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专项规范工作,严查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破坏税收秩序的不法行为,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对涉黑线索及时移交,对各级扫黑办交办的案件组成专案小组,安排业务骨干进行查办,明确结案时限,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查办任务。凡是发现税务干部在打黑除恶斗争中有违纪违法现象,绝不姑息,严格查处,增强打击震慑力度。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于督导组提出的问题,高院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重视,全盘接收,认真研究,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能立即改的要立即改,需要一定时间改的要抓紧细化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和持续推进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机制不断加以改进,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把中央督导的“利剑”威力,转化成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对督导组指出的案件进行认真复查,对确有错误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法予以纠正。以督导组指出的相关案件为重点,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包括财产刑的运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最大多数”,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问责,对造成重大事故的绝不姑息、严厉查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再学习再领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主要领导带头检讨剖析,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聚焦反馈问题,深挖彻查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把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决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抽调业务骨干,由厅领导带队分5个工作组,深入市县、企业和群众中,深挖彻查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治理自然资源领域乱点乱象,围绕行业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长效措施。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手,沿着自治区通报和挂牌督办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黑恶问题,深挖彻查系统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提醒谈话会议精神,专门召开党组会议,针对督导组提出的线索摸排、行业指导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落实措施。6月19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个督导组分赴全区5个地级市,督导住建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督促线索摸排及核查工作,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针对群众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梳理住建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和产生行业乱象的风险点、关键点和具体问题,建立“乱象表现”清单,并对照清单开展治理。充分发动群众投诉举报,挖掘更多群众提供的有价值线索,集中处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